棒打银杏果,夜袭南天竹,肉痛
金秋十月,正直收获的季节,
城区内很多景观树上硕果累累,
部分银杏树上也挂满了金*的白果……
银杏果具有极高的药用价值,
所以,每到银杏果成熟的季节,
就引来不少“采摘者”。
有这样的……
这样的……
甚至爬上树的……
近日,余杭区城管局执法队员发现狮山路有市民采摘银杏果现象,棒打、摇晃、钩树、折枝,甚至爬上树干等粗暴方式,导致银杏树“遍体鳞伤”,让人看了十分心痛!对此,执法队员加强巡查,对于采摘银杏果的行为立即劝阻,并告知道路两旁和公园里的银杏树主要用来供市民“观花、观果、观叶”,擅自采摘属于损绿毁绿行为,若再次发现,将依据《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,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。
路边观赏性的银杏果可以食用吗据了解,银杏作为行道树它本身属于一种抗污染树种,可防尘、吸收汽车尾气(含一氧化碳、碳 合物、氮氧化物、铅等),这些污染物被树木吸收后,传递到到果实中,会对银杏果造成严重的污染;且为避免银杏树长虫子,市*绿化部门每年会定期对银杏树进行农药喷洒,建议市民不要轻易食用其果实。
无独有偶火焰南天竹
近日,余杭区城管局新城中队在夜间巡查时,发现良熟路与文正街交叉口北侧的绿化带里有人影晃动,凭着职业敏感度,执法队员立即停好车,前往绿化带看个情况。经查实,一男子(杨某,在桐乡工作)正偷剪苗木——火焰南天竹。该苗木在绿化培植方面较有经济价值,市场价格偏高,也很难买到,目前在桐乡还没有。于是杨某就趁着天黑人少来临平偷剪,并打算伺机倒卖,没想到被城管蜀黍逮个正着,执法队员依据《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一条及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杨某予以行*处罚。
法律链接
《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》
第二十一条禁止下列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:
(一)损坏草坪、花坛或绿篱;
(二)攀折花木,拴、钉、刻、划、围圈树木,剥刮树皮;
(三)在城市绿地内倾倒废弃物、开垦种植、停放车辆、取土取石、堆物、设置摊点;
(四)擅自挖掘城市绿地;
(五)其他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。
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并可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;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 项、第三项、第四项、第五项规定的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、恢复原状,并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。
城管蜀黍呼吁,
自觉爱护树木,
禁止野蛮采摘,
抵制破坏城市绿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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